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对2010年至2012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实行招标。欢迎在杭州市区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文件编号
杭电基(2010)09号
二、招标内容
通过招标确定承担我校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的中介机构。
(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主要工作
受学校委托办理下列有关基建工程施工单位招标事项:
1、到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妥必要的招标备案手续;
2、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投标邀请书);
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与清单编制单位进行联系和核对;
4、发售招标文件,同时收取资料工本费;
5、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答疑文件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6、负责评标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7、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8、负责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9、办理中标手续,发布中标通知书;
10、拟定合同主要条款,协助合同的签订,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进行履约监督;
11、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主要工作
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核对;
2、工程参考价编制;
3、基建或维修工程结算审计等。
(三)财务审计的主要工作
1、有关校办企业的年报审计;
2、其他需要委托的审计事项。
三、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发布信息和邀请相结合的方法。评标运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平、投标报价、履约能力和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6家中标候选单位。在此基础上,组织决标,确定5家入围的中介机构。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有效期限自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
今后学校有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等项目时,由有关职能部门在入围的中介机构中进行选择,提出建议,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资质,经财政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从业3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其中两项资质或两项以上资质),有相关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专职从业人员30名以上,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预(结)算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各10人以上;
3、拟从事本招标项目的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及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4、拟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全部人员必须拥有建设工程预算编制资格,且建筑、市政、安装、园林等各专业造价员要齐全,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不得少于50%;
5、2009年工程咨询和财务审计等合计营业收入500万以上;
6、单位注册地址在杭州市区内。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和投标报名
招标公告于2010年6月28日在本校校园网“招标采购”栏发布。
投标单位请按以下时间、地点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2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综合楼201室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9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30
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30
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按规定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财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其投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校园网“招标采购”网页发布“中标公告”后,未中标方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服务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
九、协议书签署
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书面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论处,招标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联系人:郑皓 联系电话:86915054 传真:86915055
校园网址:http://www.hdu.edu.cn E-mail: censor@hdu.edu.cn
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