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米.山茶油竞争性磋商(2015-C-CS-001)。
三、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1日。
四、更正理由:
采购人需要。
五、更正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五条第5项“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粮油生产,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的所有资质。”。
现更正为“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粮油生产,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的所有资质,磋商代理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磋商所提供的产品的所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
六 、其他事项:
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7日
